国家税务总局:上半年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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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正式对外发布。同日上午,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表示,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戴诗友
税务部门今年以来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效果如何?下一步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若干举措》方面有哪些考虑?戴诗友在回答该问题时表示,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推动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企业所得税等2022年底到期政策继续实施,并采取精准推送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等切实有力举措,推动落实落细惠及民营经济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戴诗友介绍,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意见》。为推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若干举措》,明确一些税收政策举措,如增加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允许企业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申报加计扣除;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民营企业更好防范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用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精准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戴诗友说,一是政策上再加力,持续“减负担”。二是服务上再提升,持续“增实效”。三是帮扶上再深化,持续“解难题”。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赵倩 实习生 任彤彤
责编 官莉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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