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球观速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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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枫桥经验”融入到龙亭区人民调解中心驻龙亭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截至目前,2023年已经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件,调解结案11件,调解成功10件,调解成功率为90.91%。
近日,龙亭法院宋付振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该案件汇集七方力量,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深度融合,共同圆满的促成当事人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司法确认。
闵某自1980年4月被河南省开封某造纸厂招收为指标内学徒工,后转正,按正式工进行工资发放和档次晋升。2000年9月,经考核及主管部门审批。闵某被定为高级工。2008年1月原被告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20年12月,原告到了退休年龄,原告发现被告将其工龄定为25年,与其实际工龄40年相差15年,其退休工资待遇存在重大错误。为了维护权益,原告于2022年9月13日向开封市龙亭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规定的争议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对此不服,起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自1980年4月至2020年12月),并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作期间所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1980年4月参加工作所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差额。原告支出的律师费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针对该案多元化解团队制定了案件调处方案,并将需开展的工作责任到人,逐项落实。对于涉及职工权益维护的案件,首先邀请与该院签订多元化解协议的市区工会作为职工娘家人参加调解,由专职调解员夏爱琴负责与当事人沟通联络,原告委托代理人李恒松负责同原告沟通事实确认及法律适用的问题。被告委托代理人史京栋及时将沟通情况向单位汇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高效。龙亭区纪委监委派驻龙亭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解玉辉负责对调解程序的合法性予以监督。
市区工会分别派闫飞宇、方山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主持人介绍了各参加调解主体人员情况,依序由原告提出争议问题,被告有针对性的作出答复,总结出能够确认的案件事实,导引出对确认事实的法律适用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指导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场司法确认。整个过程,参与调解的各个主体参与度高,程序推进层次明晰,案件事实确认精准,各方对问题的解决均表示满意。
这起案件是龙亭法院实行府院联动机制以来成功化解的第一起典型案件,这将有效促进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对进一步探索具体事务的对接磨合等方面有很大的借鉴作用。龙亭法院表示,将继续利用多元化解的优势,整合资源,将劳动争议类案件纳入诉源治理范围,继续为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