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新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全球报资讯 每日热闻
一、正当防卫新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正当防卫新的司法解释: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具体如下: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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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限度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强度。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的轻重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部位等因素的统一。
2.不法侵害的缓急。是指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
3.不法侵害的权益。不法侵害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它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
三、正当防卫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1.防卫挑拨,是指为了加害对方,故意以挑衅、引诱等发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
2.相互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是指双方都出于不法侵害的故意而进行的相互侵害行为。法律快车提醒您,在相互斗殴中,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一是斗殴一方已经放弃侵害,例如宣布不再斗殴或者认输、求饶、逃跑,而另一方继续侵害;二是在一般性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面临生命的严重威胁。在这两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均无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而应视具体案情,应以相关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