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成立教育发展理事会,顾明远担任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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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冯琪)9月8日记者获悉,丰台区成立丰台教育发展理事会,首届理事会成员包括28人,其中全国著名教育专家顾明远担任理事长。
据悉,根据丰台基础教育“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汇集社会各界资源力量共同促进教育发展,经区委批准,决定成立丰台教育发展理事会。该理事会是丰台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与区域内高校、企业、委办局、属地街道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教育界知名专家自愿结成的多元合作、协同促进学校发展的全域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组织。
根据理事会章程,理事会成员由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教育专家、校长教师代表、驻区高校和企业代表、区委区政府部委办局和街镇代表、回家学子及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理事人数建议25-29人,设理事长1人;设置秘书处,其中秘书长1人,执行秘书长1-2人。理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首届理事会成员共包括28人,其中,全国著名教育专家顾明远担任理事长,丰台区政府副区长薄澜担任秘书长,丰台区教委主任杨晓辉担任执行秘书长,另有25名理事。
记者注意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于发友、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石中英等教育专家均在理事名单中,北京十一学校校长田俊、北京小学校长李明新、北京十二中联合总校校长李有毅、北京市丰台区康华小学校长(原史家小学教育集团校长)王欢等知名校长也均为理事。
丰台教育发展理事会将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一年不少于2次。在遇到关乎区域教育发展的重大事件,确有必要的情况下,经理事长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议。
理事会职能主要包括:开展区域教育改革与创新相关调查研究,为区域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等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协调社会各方的力量,开展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对学校的投入和支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践,指导学校做好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日常管理进行指导,推进学校的改革实验和创新。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刘军